通知
一
1、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2、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西式烹调、西式面点技师分为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二
职业技能等级申报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含1年)。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五级),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含4年)。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含6年)。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没有取得初级、中级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但从事本职工作满15年,年龄32岁以上者。工作年限由从业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含4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含4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含4年)。
三
三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已经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照片;
5.电子版证件照一张;
6.从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或从业年限证明;
7.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除提供以上1-6项资料外还要提供以下资料:A.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提交不少于三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对账单。
四
1、组织报名工作,汇总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复印件,收取费用;
2、精心组织考前培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实际操作;
3、考试结束后10天左右网上公示考试成绩;
4、提交合格认定人员信息,上报审核通过;
5、打印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6、发放证书。
五
申报者按要求将相关信息资料,发送到483927940@qq.com邮箱。商会秘书处统一整理审核后上报省人社厅。
咨询联系电话:18991395284(杨爱婷秘书长)
六
费用标准如下:
(1)初级(五级)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900元;
(2)中级(四级)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1100元;
(3)高级(三级)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1400元;
(4)技师(二级)中式烹饪技师、中式面点技师、西式烹调技师、西式面点技师3500元;
(5)高级技师(一级)中式烹调高级技师、中式面点高级技师、西式烹调高级技师、西式面点高级技师4500元;
(6)以上费用包含资料费、食材费用、考评费、培训场地费、师资费,考试时的大巴租赁费。培训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前辅导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
户名:陕西省餐饮业商会
账号:26106801040003125
本次组织的厨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经省人社厅授权,并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组织实施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可享受国家专业人才相关补贴待遇政策。希望厨师工作者积极响应,严格参照申报要求,客观真实填报信息,在职业等级认定中提高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己,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